目錄
- 引言
- 第 1 章:退休計劃的類型
- 第 2 章:獲得退休福利
- 第 3 章:要審核的計劃資訊
- 第 4 章:福利給付
- 第 5 章:退休福利隨您轉移
- 第 6 章:提出福利申請
- 第 7 章:計劃受託人的責任
- 第 8 章:計劃終止或公司合併期間的福利
- 第 9 章:對您的福利的潛在申請(離婚)
- 第 10 章:如果您遇到問題怎麼辦
- 術語表
引言
您未來財務保障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是您的僱主的退休儲蓄計劃。瞭解您的計劃是如何運作的,以及您將獲得哪些福利,這些都非常重要。您會關注您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關注您的退休福利也同樣符合您的最佳利益。
負責管理和監督您的退休計劃的人士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來對退休計劃進行營運,處理退休計劃的資金,並監督管理資金的機構。您也應該瞭解並監督您的退休計劃和您的福利。在每一章裡都包含有「行動事項」,可以協助您瞭解和監督。
這本小冊子將幫助您瞭解您的計劃;對於應該定期審查哪些資訊,以及在哪裡尋求幫助的問題都有說明。具體包括以下資訊:
- 不同類型的退休計劃;
- 您可以獲得哪些關於計劃的資訊;
- 何時及如何獲得退休福利;
- 如果有疑問,或是發現了錯誤,您該如何做;
- 管理計劃及其投資的人士的職責;
- 您自己在理解並監督您的計劃方面的責任;以及
- 特定情況,例如,離婚或僱主所有權變更可能對您的退休福利產生的影響。
這本文中所有以藍色字樣標記的術語在「術語表」中均有解釋。
這這本小冊子涉及的退休計劃
這本小冊子涉及的退休計劃包括受聯邦法律、 《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 (1974年)》(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of 1974, 簡稱ERISA)中的準則和《國內稅收法典》管轄的私人退休計劃。ERISA是一項聯邦法律,為私營行業中大多數由僱主和工會贊助的退休計劃設定了標準,並規定了計劃管理人的職責。這些計劃參加人擁有一定的權利和責任。
本小冊子中討論的規則並不適用於所有退休計劃。例如,相關資訊不適用於:
- 各州和地方政府計劃,包括涉及公立學校教師和學校行政人員的計劃;
- 大多數的教會計劃;以及
- 聯邦政府僱員計劃。
如果您參加的是集體談判的計劃,在某些情況下, ERISA 下的適用規則可能會有所不同。
以下幾頁中包含的資訊回答了有關退休計劃的最常見問題。但請注意,這本小冊子只是參加人的權利和責任的簡要總結,並非對 ERISA 的法律解釋。
第 1 章:退休計劃的類型
要瞭解您的退休福利,第一步是瞭解您的僱主有甚麼樣的退休計劃。主要有兩種類型的計劃——固定福利計劃和固定供款計劃,以下將做說明,並概述於第表 1。請記住,您的僱主可能有多種類型的計劃,並且可能對每種計劃都有不同的參加要求。
固定福利計劃由僱主出資,承諾在您退休後每月提供一定數額的福利。計劃可能會將這一承諾的福利表述為一筆確切的美元數額,例如,退休後每月 100 美元;更常見的情況是,計劃可能使用公式計算您的福利,該公式包括諸如您的薪資、年齡和在公司的供職時間等因素。例如,您的養老金福利可能等於您任職的最後 5 年的平均工資的 1%乘以您的總工齡。
而固定供款計劃並不保證您退休時可以享有的具體福利金額。相反,您和/或您的僱主向您在該計劃中的個人帳戶繳存資金。在許多情況下,您需要自行決定這些供款的投資方式,並決定有多少供款應從您的稅前工資中扣除。在某些情況下,您的僱主可能會按您的供款的一定比例向您的帳戶供款。您的帳戶價值取決於供款資金的多少和投資的表現。您在退休後可以領取帳戶中的餘額,該餘額反映了供款、投資損益以及從帳戶中扣收的任何費用。401(k) 計劃是一種較為流行的固定供款計劃。401(k) 計劃有四種類型:傳統 401(k) 計劃、安全港 401(k) 計劃、SIMPLE 401(k) 計劃,以及自動註冊401(k) 計劃。固定供款計劃的其他例子有 SIMPLE IRA計劃、SEP 計劃、僱員持股計劃 (ESOP) 以及利潤分享計劃。(請參見文末的術語表中對各類計劃的解釋。)
附注
- 是否向僱員提供退休計劃可以由僱主決定;聯邦法律不要求僱主提供或繼續提供計劃。
- 如果私人固定福利計劃因計劃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所有承諾的福利而終止,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簡稱PBGC) 擔保向大多數此類計劃的參加人給付支付某些退休福利。政府不擔保固定供款計劃的福利給付。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訪問 PBGC 的網站PBGC.gov.
- 有一些混合計劃——例如現金餘額計劃——包含上述兩類計劃的特徵。有關此類計劃的資訊,請參閱術語表。
行動事項
請向您的計劃管理人、人力資源辦公室或僱主索取您所在公司的一個或多個計劃類型的資訊。您可以索要《計劃摘要說明》(是您在加入計劃時應收到的退休計劃小冊子)並查看該計劃的相關資訊。
固定福利計劃 | 固定供款計劃 | |
---|---|---|
僱主供款及╱或匹配供款 | 由僱主出資。聯邦法規規定了僱主必須向計劃供款的金額,以確保計劃在到期時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福利。未能達到這些要求將受到處罰。 | 不要求僱主供款,SIMPLE 和安全港401(k)、貨幣購買、SIMPLE IRA 和SEP 計劃除外。某些自動註冊 401(k) 計劃下,僱主可能必須供款。 僱主可以選擇匹配僱員的部分供款,也可以在沒有僱員供款的情況下供款。某些計劃下,僱主供款的形式可以是僱主企業的股票。 |
僱員供款 | 一般而言,僱員不會為此類計劃供款。 | 許多計劃要求僱員供款,以便建立帳戶。 |
投資的管理 | 投資由計劃官員管理。僱主有責任確保其在計劃中投入的金額和投資收益足以支付承諾的福利。 | 通常由僱員負責管理其帳戶的投資,從計劃提供的投資選項中進行選擇。在一些計劃中,計劃官員負責計劃中所有資產的投資。 |
退休時給付的福利金額 | 承諾的福利基於公式計算,其中通常包括僱員的年齡、為僱主工作的年數和/或工資。 | 福利視乎僱員及/或僱主的供款、帳戶投資表現及向帳戶收取的費用而定。 |
退休福利給付類型 | 傳統上,此類計劃按月向退休人員終身給付年金。計劃也可以提供其他支付方式。 | 退休人員可將帳戶餘額轉入個人退休帳戶 (IRA) 並從中提款,也可一次性提取款項。一些計劃還以年金形式提供每月給付。 |
福利擔保 | 聯邦政府通過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簡稱PBGC) 擔保一定數額的福利。 | 沒有聯邦福利擔保。 |
到達退休年齡前離職 | 如果僱員在獲得福利歸屬權之後而在計劃的退休年齡之前離職,福利通常會留在該計劃中,直到僱員在退休時提出給付申請為止。一些固定福利計劃還有提前退休選項。 | 僱員可以將帳戶餘額轉移到個人退休帳戶 (IRA),在某些情況下,還可轉移到另一個僱主計劃,帳戶餘額在這些情況下可以視乎投資收益而繼續增長。僱員也可以將餘額從計劃中取出,但需繳納稅款,可能還會有罰金,造成退休收入減少。計劃可能會將小額帳戶變現。 |
第 2 章:獲得退休福利
您在瞭解了您的僱主提供甚麼類型的退休計劃之後,就需要瞭解您甚麼時候可以參加該計劃並開始獲得福利。只要符合聯邦法律的要求,計劃的規則可以有所不同;您需要向您的計劃查詢,或查看計劃的小冊子(稱為《計劃摘要說明》),瞭解您的計劃的規則和要求。您的計劃可能要求您在公司工作一段時間後才能參加計劃。此外,通常有一個開始積累福利並獲得這些福利的權利(有時稱為「歸屬權」)的時間框架.
哪些人可以參加您僱主的退休計劃?
您需要瞭解自己是否屬於僱主退休計劃所涵蓋的僱員群體。聯邦法律允許僱主將某些僱員群體涵蓋在退休計劃之內,而將其他人排除在外。例如,您的僱主可能針對受薪僱員贊助某個計劃,而針對工會僱員贊助另一項計劃。非全職僱員如果每年工作滿1,000小時(即每週約20小時)則可能獲得參加資格。是以,如果您是兼職工作,請瞭解您是否被涵蓋在內。
您何時可以開始參加?
如果您知道了自己是涵蓋在內的,就需要瞭解您何時可以開始參加該計劃。相關資訊可以在計劃的《計劃摘要說明》中找到。聯邦法律對最低要求作了規定,但某些計劃可能要求更寬鬆。一般而言,計劃可以要求僱員應至少滿 21 歲並達到一定的工齡才可以參加計劃。然而,有的計劃可能允許僱員在年滿 21 歲之前,或工齡滿一年之前就開始參加。出於管理方面的原因,您的參加可能會在您達到年齡要求和工齡標準後推遲,推遲時間可達半年,也可能推遲到下一個計劃年度開始,以較早者為准。計劃年度是指退休計劃用以管理計劃的日曆年度或其他的12個月期限。重要的是,您需要瞭解僱主計劃的規則。
在某些情況下,僱主可以提高工齡要求。例如,如果您的計劃允許您在參加該計劃後立即獲得歸屬權(將在本章稍後詳細討論),其可能同時要求您供職於公司兩年後才能參加該計劃。
聯邦法律還針對某些情況規定了其他參加規則。例如,如果您在受雇時較為年長,不能僅因為您已接近退休年齡而將您排除在計劃之外。
某些 401(k) 計劃及SIMPLE IRA 計劃自動將僱員註冊。這意味著您將自動成為該計劃的參加人,除非您選擇退出。該計劃將從您的薪資中扣除預先確定的供款金額,並將其投向預先確定的投資。如果您的僱主有 自動註冊計劃計劃,您應該會收到一份通知,說明自動供款的流程、您的參加開始時間、您選擇退出計劃或更改供款金額的機會以及您的自動供款的投資方向。如果您參加的是 401(k) 計劃,通知還將說明您變更投資的權利,又或者,如果您是參加的是 SIMPLE IRA 計劃,說明您變更供款投資管道(金融機構)的權利。
福利何時開始積累?
您開始參加退休計劃後就需要瞭解您如何累積福利。累計福利是指在任何特定時間點,您在計劃下已積累的退休福利金額,或在該計劃下已分配給您的退休福利金額。
固定福利計劃通常會計算您的工齡,以確定您是否已經獲得某項福利,並計算您在退休時將獲得多少福利。參加計劃的僱員如果是非全職僱員,但每年工作1,000小時或以上,必須根據假設其為全職僱員可獲得的收入按比例給予一部分福利。在固定供款計劃中,您的應計福利是您的 401(k) 或其他退休計劃帳戶中積累的供款和收益金額,減去您的計劃向您的帳戶收取的任何費用。
對於某些類型的退休計劃,關於您何時開始積累福利可能會有特殊規則。例如,在簡式僱員退休金 (SEP) 計劃中,所有每年從僱主那裡賺取最少650美元的參加人均有權獲得供款。
計劃能減少承諾的福利嗎?
固定福利計劃可以更改您獲得未來福利的比率,但不能減少您已積累的福利金額。例如,某個計劃在截至2021年的服務年度按每月 5 美元的比率累計福利,該計劃可以進行變更,規定從2022年開始的服務年度,按每月4美元的比率累計福利。如果計劃大幅降低福利累計比率,通常必須在變更生效前至少45天向您發出書面通知。
在大多數情況下,如果公司因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所有承諾的福利而終止某項固定福利計劃,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簡稱PBGC)將向計劃參加人和受益人支付部分退休福利,但可能少於承諾的福利。(更多相關資訊請參見PBGC的網站.)
在固定供款計劃中,僱主可在今後更改僱主供款金額。僱主也可以視乎計劃條款規定,在幾年內或無限期停止供款。
僱主可以終止固定福利計劃或固定供款計劃,但不能減少您已經累計的福利。
您多快能獲得您所積累福利的權利?
您自己的供款和收益將立即歸屬於您。這意味著您獲得了對這些款項的所有權,不存在遭到沒收的風險。但要注意的是,在實踐中從計劃中提取這些款項是有限制的。請參閱本出版物後面有關分配規則的論述。
然而,您的僱主的任何供款並不一定立即會歸屬於您。聯邦法律對於一家公司可以要求僱員供職以獲得這些福利的全部或部分歸屬權的最長年限做了規定。(有關歸屬規則,請參閱第 6-7 頁的表格。)
在固定福利計劃中,僱主可以要求僱員的工齡滿 5 年才能100% 獲得由僱主出資的福利的歸屬權(稱為懸崖式歸屬 (cliff vesting) )。僱主也可以選擇漸進式的歸屬安排,即要求僱員工作 7 年才能獲得100%的歸屬權,同時規定,3年後至少給予 20% 的歸屬權、4年後給予 40% 、5年後給予 60% ,工齡滿 6 年後可獲 80% 的歸屬權。現行固定福利計劃獲准的歸屬安排請參見第 7 頁的表 3。計劃可以規定不同的時間安排,只要其時間安排比此表更寬鬆即可。(現金餘額計劃與大多數固定福利計劃不同,僱員在 3 年後獲得僱主供款的歸屬權。)
在固定供款計劃(如401(k)計劃)中,您始終享有自己的供款及其任何後續收益的 100% 歸屬權。然而,在大多數固定供款計劃中,您可能需要工作數年才能獲得僱主的匹配供款。(也有例外,比如 SIMPLE 401(k) 計劃和安全港401(k) 計劃。在這種情況下,所要求的僱主供款立即全數歸屬於您。在SIMPLE IRA 計劃和 SEP 計劃中,您也是立即獲得歸屬權。)
目前,僱主可為僱主匹配 401(k) 供款選擇兩種不同的歸屬安排,請見表 2。您的僱主可能會使用懸崖式歸屬安排,根據此安排,僱員工齡滿 3 年後可獲僱主供款的 100% 歸屬權。根據漸進式歸屬安排,僱員必須在 2 年後獲得至少20% 的歸屬權,3 年後獲得40%,4 年後獲得60%,5 年後獲得80%,6 年後獲得100%。如果您的自動註冊 401(k) 計劃需要僱主供款,則這些供款在2年後將歸屬於您。如果自動註冊 401(k) 計劃有可選匹配供款,須遵循上述各歸屬安排之一。
向 401(k) 計劃等固定供款計劃進行其他供款的僱主也可以在漸進式和懸崖式歸屬安排之間做出選擇。對於 2007 年以來的供款,可以在表 2 列示的安排中做出選擇;對於2007年之前的供款,可以在表 3 列示的安排中做出選擇。
如果您離職時還沒有達到歸屬的工齡要求,您可能會失去一部分已經獲得的僱主提供的福利。然而,對於確定了歸屬權的福利,即使您在退休前離職,您也有權獲得確定歸屬權的那部分福利。但即使您有權享受某些福利,在您離職後,您的固定供款計劃帳戶的價值仍可能因投資表現不佳而下降。
附注
如果您自公司離職,爾後又返回,您可能可以將您先前的供職時間計入確定僱主提供的福利的歸屬權時所需的工齡。除非您自該公司離職的時間為 5 年或是和您在中斷供職之前的供職時間一樣長(以較長者為准),否則您可以將離職前的供職時間計入工齡。由於這些規則非常具體,如果您打算短期離職,您應該仔細閱讀您的計劃文件,然後與您的計劃管理人討論。如果您的離職日期是 1985 年 1 月 1 日之前,適用的規則有所不同。欲瞭解有關更多資訊,請通過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美國勞工部聯繫。
對於應召服現役的預備役和國民警衛隊,《軍人就業及再就業權利法》 (Uniformed Services Employment and Reemployment Rights Act,簡稱USERRA) 要求,服兵役的時期在資格確定、歸屬權確認和應計福利時應該計入僱主的覆蓋供職時間。不論僱主採用何種退休計劃,返聘的軍人均須視為連續受雇。然而,重新受雇的人只有在他們實際向計劃供款的情況下才有權獲得僱員供款所產生的累計福利。
歸屬規則
總體而言,僱主在確定歸屬年限時,必須從您的受雇日期開始計算您的工齡。在下列兩個例外情況下,您的僱主可以從以下日期後的第一個計劃年度開始計算您的工齡:(1) 您的 18 歲生日(如果您開始在該公司工作時不滿 18 歲);(2) 您開始向 401(k) 計劃供款的日期(如果您在首次符合資格時選擇不進行供款)。
計劃可以允許僱員比下表所示時間更早享有僱主提供的福利。
ERISA 規定的最低歸屬要求
僱主供款
(使用您離職時有效的表格)
以下的表 2 列示的現行歸屬安排適用於僱主匹配 401(k) 計劃供款(2002 年起),以及固定供款計劃下的其他僱主供款(2007 年起)。
漸進式歸屬 | |
---|---|
工齡(年) | 不可沒收百分比 |
2 | 20% |
3 | 40% |
4 | 60% |
5 | 80% |
6 | 100% |
懸崖式歸屬 | |
工齡不足 3 年 | 歸屬 0% |
工齡 3 年或以上 | 歸屬 100% |
表 3適用於參加固定福利計劃的僱員;也適用於在2007年*之前獲得固定供款計劃下其他僱主供款的僱員、2002年之前的匹配 401(k) 供款的僱主以及 1988 年 12 月 31 日之後離職的固定供款計劃僱員。
*如果計劃為倒金字塔式 (top heavy),則表 2適用。
漸進式歸屬 | |
---|---|
工齡(年) | 不可沒收百分比 |
3 | 20% |
4 | 40% |
5 | 60% |
6 | 80% |
7 | 100% |
懸崖式歸屬 | |
工齡不足 5 年 | 歸屬 0% |
工齡 10 年或以上 | 歸屬 100% |
表 4 適用於 1989 年以前離職的僱員。
漸進式歸屬 | |
---|---|
工齡(年) | 不可沒收百分比 |
5 | 25% |
6 | 30% |
7 | 35% |
8 | 40% |
9 | 45% |
10 | 50% |
11 | 60% |
12 | 70% |
13 | 80% |
14 | 90% |
15 | 100% |
懸崖式歸屬 | |
工齡不足 10 年 | 歸屬 0% |
工齡 10 年或以上 | 歸屬 100% |
45 規則 - 如僱員的年齡和工齡合計為 45 ,且僱員的工齡已達5 年或以上,則 50% 的福利應歸屬於僱員,其後每年歸屬最少 10%。
附注
就受集體談判協議規定約束的計劃而言,有效日期為維持該計劃所依據的最後一份集體談判協定終止日期或以下日期(以較早者為准) --
* 1999 年 1 月 1 日
** 1989 年 1 月 1 日
行動事項
- 瞭解您是否被僱主計劃所涵蓋。
- 瞭解在您開始供職於公司之後,您可以多快開始參加計劃和/或為您的退休計劃供款。
- 獲取《計劃摘要說明》。
- 查看您的計劃文件或《計劃摘要說明》,瞭解如何獲得計劃的福利。
- 瞭解您的計劃的歸屬安排,查詢您甚麼時候可以獲得完全歸屬權。如果您想換工作,請查看您的計劃,看看更長的供職時間是否能讓您僱主的供款更多地歸屬於您。
第 3 章:應審核的計劃資訊
如果您對您的退休計劃有疑問,可以先從計劃提供的資訊中尋找答案。您可以向您的計劃管理人計劃,即負責管理該計劃的人士索取這些資訊。您的僱主可以告訴您如何與您的計劃管理人聯繫。
退休計劃提供的資訊
每項退休計劃都必須有正式的、書面的計劃文件,詳細說明其運作方式和要求。如前所述,還有一份介紹計劃的重要規則的小冊子,稱為《計劃摘要說明》 (SPD),它應該更容易閱讀和理解;其還應包括對計劃或 SPD 中要求的資訊的任何重大變化的摘要。您可以先閱讀 SPD ,如果您仍然有疑問,再查看計劃文件。
此外,計劃必須向您提供若干通知。第表 5 介紹了一些重要的通知。
例如,401(k) 計劃這樣的固定供款計劃通常必須在出現「鎖定期」時提前通知僱員。鎖定期是指參加人的主導投資、獲取貸款或獲得分配的權利被暫停至少連續三個工作日。在計劃變更帳戶管理人或變更投資選項時,鎖定期通常也會出現。
某些計劃資訊,如《計劃摘要說明》,必須在以下所示時限內主動提供給您,不得收取費用。您可以在其他時間索取《計劃摘要說明》,但您的僱主可能會收取複製費。如果您想獲得其他資訊,比如書面計劃文件的副本或該計劃的年度財務報告(5500 表),您必須與計劃聯繫,且可能需要支付複製費。請參見第表 5 和第表 6。許多僱主會在其網站上提供福利資訊。
計劃的年度財務報告(5500 表)也可供查閱。您可以在 dol.gov/agencies/ebsa 上找到該報告,或者與美國勞工部聯繫,地址:EBSA Public Disclosure Facility, Room N-1515, 200 Constitution Avenue, NW, Washington, D.C.,郵編:20210,電話:(202) 693-8673。如果報告超過100頁,需要收取複製費。如果您的計劃管理人未主動提供《計劃摘要說明》,或在您索取後向您——該計劃所涵蓋的參加人——提供《計劃摘要說明》,您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與勞工部聯繫,網址為 askebsa.dol.gov,或撥打免費電話1-866-444-3272尋求幫助。
項目 | 描述 | 提供時限 |
---|---|---|
計劃摘要說明 (SPD) | 計劃文件和其他重要計劃資訊的摘要版本,使用易於理解的語言。 | 成為計劃參加人後90天內;以及 每10年提供一次更新版本(如果計劃有修訂,則為每5年提供一次更新版本)。 |
自動註冊通知 | 關於自動註冊流程、遞延薪資的百分比、自動供款的預設投資選項、選擇退出計劃的權利、更改遞延百分比和投資的權利,以及如何查找計劃的其他投資的資訊等事項的說明。 | 通常,您符合參加資格前至少 30 天;以及 其後每個計劃年度開始前至少 30 天。 |
個人福利對帳單 | 提供有關您的帳戶餘額和已確定歸屬權福利的資訊的報表。視乎您的計劃類型,對帳單還可能包括帳戶中投資的價值以及有關您自行主導投資的權利的資訊。 | 參加人主導的固定供款計劃:至少每季度一次; 非參加人主導的固定供款計劃:至少每年一次;或 固定福利計劃:至少每 3 年一次。 |
年度供資通知 | 關於固定福利養老金計劃情況及其財務狀況的基本資訊,包括該計劃的供資百分比、資產及負債、參加人的人口統計資訊、供資政策、出現的危險、危急或危急和惡化狀態、由 PBGC 擔保的福利的說明。 | 一般在計劃年度結束後 120 日內。 |
參加人主導的計劃的計劃和投資資訊 | 與計劃和投資相關的資訊,包括有關費用和開支的資訊,便於參加人做出明智的決策來管理其個人帳戶。與投資相關的資訊必須以圖表等格式提供,以便對計劃的投資選項進行比較。 | 參加人第一次可以主導投資之前; 此後,至少每年一次;以及 實際支付的費用和開支:至少每季度。 |
重大修改摘要 | 重大計劃變更或《計劃摘要說明》中要求的資訊變更的摘要。 | 變更發生的計劃年度結束後 7 個月內。 |
年報摘要 | 計劃在其提交的《年度申報表/報告》(5500 表)中包含的財務資訊的概要。如果您的計劃提供年度供資通知,則不需要提供此報告。 | 計劃年度結束後 9 個月內或年度報告申報期限到期後 2 個月內。 |
大幅減少未來應計福利的通知 | 有關大幅降低未來應計福利比率,或對提前退休福利或退休型補貼予以取消或大幅降低的通知。適用於固定福利計劃和某些固定供款計劃。 | 計劃修改生效日期前至少45天。 |
鎖定通知 | 在出現投向或多元化計劃資產、獲取貸款或獲取分配方面出現臨時暫停、限定或約束情形,時間達連續三個工作日以上的通知。適用於大多數 401(k) 或其他個人帳戶計劃。 | 通常,鎖定日期前至少 30 天。 |
致參加人的計劃資金不足通知 | 適用於供資比例不足 80% 的固定福利計劃,通報計劃的供資水準和關於 PBGC 擔保的資訊。 | 年報申報期限到期日後2個月內。 |
危急或危險狀態通知 | 關於多僱主養老金福利計劃因供資或流動性問題而處於危急或危險狀態的通知。該通知必須對某些可調整福利可能會減少做出解釋。 | 如果精算師證明某計劃處於危急或危險狀態,不得遲於計劃精算師出具年度證明後 30 天。 |
計劃管理人可通過書面或電子方式向您提供此資訊。如果以電子方式提供,計劃管理人在通知您將以電子方式向您提供披露資訊後,可以在計劃網站上發佈披露資訊,或通過電子郵件將其發送給您。如果您收到的是電子披露文件,法律規定了多種措施為您提供保護,包括有權要求提供紙質副本或選擇不接受電子披露文件。您的計劃管理人還需要採取合理的措施來保護您的線上個人資訊的保密性。
項目 | 描述 | 費用 |
---|---|---|
各項計劃文件 | 提供計劃條款的文件,包括集體談判協定和信託協定。 | 合理複製費用 |
年度報告(5500 表)——最近一期的報告 | 多數計劃必須在計劃年度結束後 7 個月內向政府申報的計劃相關財務資料。 | 合理複製費用 |
應該定期審閱哪些計劃資訊?
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福利計劃,您將每 3 年收到一份個人福利對帳單。您應關注其中對您已獲得的福利總額以及這些福利是否已歸屬於您的說明。此外,還要確保其中包含的您的出生日期、受雇日期以及其他資訊正確無誤。您還會收到有關計劃供資狀況的年度通知。
包括 401(k) 計劃在內的固定供款計劃還必須每季度(如果由參加人主導其帳戶的投資)或每年(如果其不主導投資)向參加人發送個人福利對帳單。當您收到對帳單時,請審閱並確保所有的資訊都正確無誤。這些資訊可能包括:
- 薪資水準
- 您和您的僱主的已供款金額
- 在僱主處的工齡
- 家庭地址
- 社會保障號
- 指定受益人
- 婚姻狀況
- 投資業績
- 由計劃支付和/或向參加人收取的費用。(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通過 askebsa.dol.gov或我們的免費電話號碼1-866-444-3272 與我們聯繫,索要《A Look at 401(k) Plan Fees》這份小冊子)請向您的計劃查詢,看這些資訊是否包含在您的投資選項、福利對帳單、《計劃摘要說明》或計劃的《年度報告》(5500 表)等資料中。有關僱主可以向您的帳戶收取的費用的更多資訊,請參見第 7 章。
- 每年提供兩個帳戶餘額示例,演示終身給付的預估每月付款(單人終身年金情形以及合格的聯合年金和遺屬年金情形)。
行動事項
- 請確保您已收到計劃的《計劃摘要說明》,閱讀該說明以瞭解計劃的營運方式。
- 請閱讀您從計劃收到的其他文件,確保您瞭解所有的計劃更改,同時檢查您的福利對帳單上的資訊是否準確。
- 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供款計劃,請索取有關該計劃中可用投資選項的資訊,並瞭解您何時可以更改計劃帳戶投資以及如何更改。
- 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供款計劃,您可使用您的帳戶餘額示例作為退休後的每月給付額,幫助您為退休做準備。
- 如果您覺得計劃資訊中存在錯誤,請與計劃管理人或人力資源部門聯繫。
- 如果您的個人資訊發生了變化,如結婚、離婚或位址變更,請與計劃管理人或人力資源部門聯繫。您的計劃文件應妥善保管,以防將來出現問題。
- 減少退休帳戶欺詐或損失的網路安全風險,您可採取一些基本措施,包括定期監測您的線上帳戶、使用強式的唯一密碼、保持您的個人聯繫資訊的有效性、提防網路釣魚攻擊,以及瞭解如何報告網路安全事件。如欲瞭解更多線上安全提示,請訪問dol.gov/sites/dolgov/files/ebsa/key-topics/retirement-benefits/cybersecurity/online-security-tips.pdf.
第 4 章:福利給付
在瞭解您參加了甚麼類型的計劃、如何獲得福利,以及您的福利將是多少之後,很重要的一點是瞭解您何時以及如何得到福利。
何時可以開始領取退休福利?
您在確定何時可以獲得福利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聯邦法律規定中有計劃何時必須開始支付退休福利的準則,如下表 7 所示。
- 計劃可以選擇更早開始支付福利。計劃文件會包含您何時可以開始從計劃中獲得給付的說明。
- 給付開始前,您必須提出福利申請。出於行政管理原因,這需要一些時間。(請參見第6章)
根據聯邦法律,您的計劃必須允許您開始領取福利的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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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較晚的時間—— | 或—— | 或—— |
達到65歲,或您的計劃認為的正常退休年齡(如果更早) | 工齡達到 10 年 | 自僱主處離職 |
*出於行政管理原因,福利不會在滿足這些條件後立即開始給付。您的計劃必須包含在您符合條件的計劃年度結束後 60 天內開始領取福利的規定。此外,您需要按照您計劃的規程提出申請。(請參見第6章。)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您在超過正常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您的福利給付可能會暫停。計劃必須在暫停給付的第一個日曆月或發薪期間就此通知您。這些資訊還應包括在 《計劃摘要說明》中。計劃必須告知您,您可通過甚麼樣的規程來請求提前確定某種類型的再就業是否會導致暫停福利給付。如果您是退休人員,正在考慮接受一份工作,可以寫信給您的計劃管理人,詢問您的福利給付是否會被暫停。
表 7 顯示了開始給付的一般要求。某些獲准的變更如下所列:
- 儘管固定福利計劃和貨幣購買計劃通常只允許在達到該計劃的退休年齡時領取福利,有些計劃有關於提前退休的規定。
- 401(k) 計劃通常允許您在離職時領取您帳戶的餘額。
- 401(k) 計劃可能允許在您年滿59歲半或遇到困難時仍在工作的情況下進行分配。
- 利潤分享計劃可能允許您在特定的年限後或在您離職時領取您已獲歸屬權的福利。
- 分階段的退休選項允許達到或接近退休年齡的僱員將工作時間減少至非全職,同時領取福利並繼續賺取額外資金。
- 僱員持股計劃在您退休當年計劃年度之後的一年內不必給付任何福利,如果您因退休、死亡或殘疾以外的原因離職,則可多達6年。
提醒
- 如果您在59歲半之前把錢取出來,您可能要為您的收入分配繳納當期所得稅,甚至可能還要繳納稅款罰金,除非您是把它轉移到一個 IRA 或者另一個合乎稅務要求的退休計劃。
- 您在退休年齡之前從帳戶中取出全部或部分資金意味著您的退休福利會更少。
最晚甚麼時候可以開始領取您的福利給付?
聯邦法律規定了您必須開始領取自己的退休福利的強制性日期,即使您想等待更長的時間。此強制起始日期通常設定為您年滿 72 歲的日曆年之後的 4 月 1 日,如果您的退休日期更晚,則為您的退休日期。但是,即使您 72 歲時仍未退休,您的計劃也可能要求您開始領取分配額。如果您在2020年之前達到 70 歲半,在2021年您可能必需領取最低分配額,即使您還不到72歲。
福利的給付方式
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福利或貨幣購買計劃,相關計劃必須以終身年金的形式為您發放福利,這意味著您將在餘生中定期獲得等額給付(通常為每月福利)。固定福利計劃和貨幣購買計劃也可能有其他給付選項,請向計劃查詢。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供款計劃(不是貨幣購買計劃),該計劃可以將您的福利一次性給付,也可以提供其他選擇,包括在一段時間內(如 5 年或 10 年)支付,或按月終身支付年金。
如果您要在退休年齡之前自您的僱主僱主處離職,請參看下一章。
如果您早於配偶身故,您的配偶還能繼續享有福利嗎?
在固定福利計劃或貨幣購買計劃中,除非您和您的配偶另有選擇,否則給付形式會包括遺屬福利。這種遺屬福利稱為合資格聯合與遺屬年金 (qualified joint and survivor annuity,簡稱QJSA),其在您和您配偶的整個生命週期內給付。在世配偶領取的給付福利必須至少為共同生活期間領取的給付福利的一半。遺屬福利通常是百分之五十,但也有一些計劃提供其他選項,如百分之七十五。請注意,您每月的福利給付將會減少,因為如果您先身故,福利給付會在您配偶的餘生中繼續。
如果您選擇不領取遺屬福利,您只能在自己的生命期內領取福利。您需要遵循特定的規則來放棄遺屬福利。必須向您和您的配偶提供一份關於合資格聯合與遺屬年金的書面說明。您必須在一定的時限內做出書面放棄聲明,您的配偶必須簽署書面同意書,同意採用無遺屬福利的替代給付方式,說明您雙方都瞭解,福利給付將於您身故時結束。必須有公證人或計劃代表見證您配偶的簽名。
在大多數 401(k) 計劃和其他固定供款計劃中,計劃是書面的,適用於在世配偶的保護措施有所不同。在大多數固定供款計劃中,如果您在領取福利之前身故,福利將自動轉給您的在世配偶。如果您想選擇不同的受益人,您的配偶必須在公證人或計劃代表見證下簽署棄權書表示同意。
如果您在註冊參加計劃時單身,在此後結婚,請務必通知您的僱主和/或計劃管理人,更改計劃中您的狀況。如果您沒有配偶,指定受益人很重要。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 1985 年 1 月 1 日之前離職,則適用不同的規則。有關這些規則的更多資訊,請通過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勞工部聯繫。
能從自己的 401(k) 計劃帳戶裡借款嗎?
401(k) 計劃可以向參加人提供貸款,但不是必須的。借貸的利率必須合理,並有足夠的擔保。計劃必須包括申請貸款的程序以及該計劃給予貸款的政策。貸款金額以您帳戶餘額的 50% 或 50,000 美元中的較低者為限,必須在5 年內償還(除非貸款是用於購買主要住宅)。
如果您尚未達到65歲,或者未達到您計劃的正常退休年齡,但您面臨嚴重的財務困難,是否可以從計劃中獲得分配?
在此重複說明,固定供款計劃可以在出現困難時提供分配,但並非必須。請查看您計劃的小冊子,瞭解您的計劃是否允許這樣做以及適用的情形。
行動事項
- 瞭解何時以及如何在退休時領取您的福利。
- 填寫必要的表格,為您的退休計劃更新資訊。
- 如有地址或婚姻狀況變動,請通知退休計劃。
- 保留《計劃摘要說明》、公司備忘錄和個人福利對帳單等所有文件備查。
- 如欲瞭解有關稅務資訊,請訪問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ublication 575 (Pension and Annuity Income).
第 5 章:退休福利隨您轉移
如果您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自公司離職,您是否能把這些福利取出來,或者轉入另一個符合稅務條件的計劃或帳戶裡,這將取決於您參加的是哪種類型的計劃。
如果您在退休前離職,退休福利能隨您轉移嗎?
如果您參加的是固定福利計劃 (現金餘額計劃除外),您的福利很可能必須留在退休計劃內,直到您有資格領取福利。是以,您必須定期向計劃管理人更新您的個人資訊,並及時瞭解您前僱主的所有權或位址的任何變化,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您參加的是現金餘額計劃,您可能會有一個選項,將至少一部分帳戶餘額轉移到個人退休帳戶或新僱主的計劃中。
如果您參加的是 401(k) 計劃這樣的固定供款計劃,而您在達到退休年齡前離職,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以將您的帳戶餘額從僱主的計劃中轉出。
在轉移固定供款福利方面有哪些選項?
- 一次性給付——您可以選擇一次性給付形式,從計劃中領取福利,這實際上是將您的帳戶兌現。您可能需要為所得的款項繳納所得稅,並可能需要支付罰金。
- 結轉到另一項退休計劃——如果新僱主的計劃接受這樣的轉移,您可以要求僱主將您的帳戶餘額直接轉移到新僱主的計劃中。
- 轉入 IRA ——您可以要求您的僱主將您的帳戶餘額直接轉入個人退休帳戶 (IRA) 。
- 在您自僱主處離職時,如果您的帳戶餘額少於5,000美元,計劃可以不經您同意立即進行分配。如果分配額超過1,000美元,計劃必須自動將資金轉入其所選擇的 IRA,除非您決定接收一次性給付,或將其轉入您所選擇的 IRA。計劃必須首先向您發送通知,允許您做出其他安排,並且必須遵守有關可以使用哪種類型的 IRA 的規則(即,不能將分配的資金與您直接存入 IRA 的儲蓄合併)。結轉對象必須是有資格提供個人退休計劃的機構。此外,結轉 IRA 必須具有保本型投資。IRA 提供者就此類計劃收取的費用和開支不能高於其他個人退休計劃客戶。
請注意:如果您選擇一次性給付而不將該款項轉入另一個退休帳戶(僱主計劃或Roth IRA之外的IRA 計劃),且如果您未滿59歲半、不符合某些例外情況,您將會面臨稅務罰金。此外,您在退休期間的生活費來源可能會減少。離職時將您的退休計劃帳戶餘額轉移到另一項計劃或 IRA 能保護您的帳戶的稅收優勢,並保留退休後的福利。
如果您離職後又回來了,會發生甚麼?
如果您在為一家僱主工作了數年後離職,爾後又返回,那麼在確定歸屬權時,您可能可以把這幾年計算在內。一般來說,如果您離職後五年內返回,計劃必須保留您所積累的服務年限。服務年限是指確定歸屬權時所計算的工齡。由於這些規則非常具體,如果您打算短期離職,您應該仔細閱讀您的計劃文件,然後與您的計劃管理人討論。如果您的離職日期是 1985 年 1 月 1 日之前,適用的規則有所不同。
如果您在退休後又回到前僱主處工作,必須允許您繼續累計額外福利,但不得超出計劃中對計入計劃的總工齡的限制。
行動事項
- 如果您在退休前離職,請瞭解您是否能把自己的福利轉入新的計劃或 IRA。
- 如果您將自己的福利留在前僱主的計劃中,請確保您在前僱主處的聯繫資訊是最新的,並請留意僱主的聯繫資訊。
- 如果您考慮採用一次性給付方式領取您的福利,應該瞭解有哪些應繳稅款和罰金,還應籌畫在退休後如何彌補這些收入。
第 6 章:提出福利申請
聯邦退休法律要求所有計劃在處理福利申請以及申訴(如果申請被駁回)時都要有合理的書面規程。《計劃摘要說明》(SPD) 中應該包括您的計劃的申請規程。通常情況下,您可以填寫所需的文件並將其提交給計劃管理人,計劃管理人會告知您,您的福利有哪些以及何時開始。
提出申請或提出申訴
如果您在是否符合領取福利的資格或應領取的金額方面有疑問,或有不同意見,請查詢計劃的申索規程。聯邦法律規定的申請規程概述如下:
- 在您提出申索請,計劃最多需要 90 天做出決定,如果計劃通知您需要更長時間,則可為 180 天。
- 計劃如果拒絕您的申請,必須向您發送書面通知,列明您的申請遭拒的原因以及如何提出申訴的具體資訊。
- 您有 60 天的時間根據您計劃的申訴規程,要求對您被拒絕的申請進行全面和公正的審查。
- 計劃最多需要 60 天來審查您的申訴,如果計劃通知您需要更長時間,則可另加 60 天。計劃必須發送書面通知,告知您申訴是獲准還是遭拒。
- 如果申訴遭拒,書面通知必須告訴您理由,說明其他任何申訴的層級;還要給您一份聲明,說明您有權針對計劃的決定尋求司法審查。
如果計劃拒絕了您的申訴,而您認為其未能遵循ERISA的要求,您可以決定尋求法律諮詢。您也可以通過 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勞工部聯繫,瞭解您在 ERISA 下的權利。
如欲瞭解申請規程的更多資訊,請參見勞工部出版物《Filing a Claim for Your Retirement Benefits》。如要獲得副本,請通過askebsa.dol.gov或撥打免費電話1-866-444-3272與勞工部聯繫。
行動事項
- 請與您的計劃管理人聯繫,索取申請退休福利所需的手續性文件。
- 如果您對您的計劃或您在ERISA下的權利有任何疑問,請通過askebsa.dol.gov或撥打免費電話1-866-444-3272 與勞工部 (EBSA) 聯繫。
第 7 章:計劃受託人的責任
在每項退休計劃中,都有一些個人或群體在管理計劃時使用自己的判斷或自行裁量權,或擁有實際控制計劃的資產的權力。這些個人或群體被稱為計劃受託人。受託人身份是基於此人為計劃所履行的職能,而不僅僅是他們的頭銜。
您的計劃是否必須確定負責營運該計劃的人員?
計劃必須在書面計劃文件中或透過計劃描述的規程指定至少一位受託人,其對計劃的營運擁有控制權。該受託人可以是一個辦公室,也可以是一位個人。在一些計劃中,受託人可能是一個行政委員會或公司的董事會。一項計劃的受託人通常會包括信託人、投資經理和計劃管理人。如果您有關於計劃的問題,最好先與計劃管理人聯繫。
計劃受託人有哪些職責?
受託人的責任重大,因為他們是代表計劃的參加人行事,是以要遵守某些行為標準。其職責包括:
- 僅為計劃參加人及其受益人的利益行事,以向他們提供福利為唯一目的;
- 履行職責時應嫺熟、審慎和勤勉;
- 遵守計劃文件(除非與 ERISA 不一致);
- 使計劃投資多元化;
- 僅支付管理該計劃、投資其資產的合理開支;以及
- 避免利益衝突。
受託人還負責選擇投資提供者和投資選項,並監督其表現。一些計劃,比如大多數 401(k) 計劃或利潤分享計劃,計劃可以設定為允許參加人在計劃提供的某些投資選項範圍內選擇其帳戶的投資。如果計劃在讓參加人控制他們的投資方面的設定得當,那麼受託人不需要對參加人的投資決定所造成的損失負責。勞工部的規則提供了相關指南,確保參加人掌握關於其投資選項的足夠資訊,以便他們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這些資訊包括:
- 每個投資選項的描述,包括投資目標、風險和回報特徵;
- 有關任何受委派的投資經理的資訊;
- 何時及如何申請作出投資變動的說明,以及有關您何時可以改變投資的限制的說明;
- 您在改變投資選項、買入或賣出時可能從您的帳戶中收取的費用的對帳單;
- 計劃受託人或其他指定應要求提供某些附加資訊的人員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
- 一份聲明,說明計劃將遵循勞工部的規則,說明受託人可以免於承擔因參加人的投資指示而造成的直接和必然損失的責任。
對於各類自動註冊計劃,如自動註冊的401(k) 計劃,如果僱員不提供指示,計劃受託人將為僱員的自動供款選擇投資。如果該計劃設定得當,使用某些通常可以可以將大額損失風險降至最低並提供長期增長的預設投資選項,同時提供計劃的自動註冊流程的通知,那麼受託人可以免於承擔因投資於這些預設選項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計劃還必須提供多種投資選項供參加人選擇,必須提供關於這些投資的資訊,以便參加人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勞工部的規則中包含有可以使用的預設投資選項以及必須向參加人發送的通知和資訊方面的指導。
如果計劃受託人未能履行其責任怎麼辦?
沒有遵守行為規範相關規定的受託人可能要承擔個人責任。如果計劃因受託人違反其職責而虧損,受託人需要挽回這些損失,或繳回其通過不正當行為獲得的任何利潤。例如,如果僱主沒有將參加人的 401(k) 供款轉入給計劃,他們就必須將向計劃償還供款,外加任何損失的收益,並歸還任何不當得利。受託人如果不遵守行為規範,也可能被免去受託人的職務。
僱主何時需要將僱員的供款繳存到計劃中?
如果您向退休計劃供款的方式是從工資中扣除,那麼僱主必須遵循某些規則,確保供款及時繳存。法律規定,僱主必須在合理的情況下盡快繳存參加人的供款,將其從公司的資產中分離出來,但不得遲於發薪日之後的那個月的第 15 個工作日。對於小型計劃(參加人數少於 100 人的計劃),工資內扣除的供款的繳存時間不晚於僱主代扣後的第 7 個工作日被視為符合法律規定。計劃管理人必須在《年度報告》(5500 表)中包含供款是否及時存入的資訊。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見勞工部的 《Ten Warnings Signs That Your 401(k) Contributions Are Being Misused》,您可瞭解供款繳存可能被延遲的跡象。
對於計劃支付的費用和開支,計劃受託人負有哪些義務?計劃能對我的固定供款計劃帳戶收取費用嗎?
計劃受託人需要將您的計劃支付的營運費用和開支納入考量。前述 ERISA 的受託人規範意味著受託人必須:
- 為選擇投資備選方案和該計劃的服務提供者建立審慎程序;
- 根據所提供服務的水準和品質,確保向服務提供者支付的費用以及其他計劃開支的合理性;
- 選擇審慎的、充分多元化的投資選項;以及
- 監督投資備選方案和服務提供者,確保相關選擇的持續適當性。
計劃可以從您的固定供款計劃帳戶中扣除計劃管理費和投資費,費用可以直接扣收,也可以間接從您的帳戶投資收益中扣除。個性化服務的費用,例如處理計劃的借款或《適格家庭關係令》(見第9章),也可以從您的帳戶中扣除。
如果您帳戶中的投資由您主導,您的計劃會提供有關您在計劃中與主導投資有關的權利和責任的資訊。包括計劃和投資相關的資訊以及有關費用和開支的資訊,您需要這些資訊來對您的帳戶管理做出明智的決定。與投資有關的資訊是以圖表等形式提供的,以便在計劃的不同投資選擇中進行比較。計劃應在您第一次主導投資之前提供這些資訊,此後每年提供一次,並至少每季度提供一次實際支付的費用和開支資訊。
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見勞工部的小冊子《A Look at 401(k) Plan Fees》。如要獲得其副本,請通過 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勞工部聯繫。
行動事項
- 如果對計劃及其資產的管理有任何疑問,請與計劃管理人聯繫。
第 8 章:計劃終止或公司合併期間您的福利
如本小冊子開頭所述,僱主不必提供退休計劃,並且他們可以修改和/或終止計劃。
計劃終止時會發生甚麼情況?
聯邦法律規定了一些措施來保護被終止的固定福利和固定供款計劃的參加僱員。計劃終止時,已累計的福利必須100% 歸屬於現任僱員。這意味著,您有權享有在計劃終止時已獲得的所有福利,甚至包括在您離職時無法獲歸屬權或是將會失去歸屬權的福利。如果計劃部分終止(例如,如果您的僱主關閉了某個工廠或部門,導致較大比重的計劃參加人的雇傭終止),則必須立即 100% 歸屬於受影響的僱員(以計劃所獲供資水準為限)。
如果被終止的固定福利計劃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福利,該怎麼辦?
聯邦政府通過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簡稱PBGC) 為大多數私人固定福利計劃提供保險。對於沒有足夠資金支付所有福利的已終止固定福利計劃,PBGC 將擔保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給付已獲歸屬權福利。如欲瞭解有關計劃終止擔保的更多資訊,請聯繫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免費電話:1-800-400-7242),或訪問PBGC的網站。
如果固定供款計劃被終止,會發生甚麼情況?
PBGC 不為固定供款計劃的福利提供擔保。如果您參加的是處於終止過程中的固定供款計劃,應由計劃受託人和信託人維持該計劃,直到其終止該計劃並支付資產。
如果您的計劃與其他計劃合併,您的已累計福利是否受到保護?
如果您的公司與其他公司合併,您的計劃規則和投資選項可能會有變化。您的僱主可能會選擇將您的計劃與其他計劃合併。如果您的計劃因合併而終止,您的已累計福利不得減少。您獲得的福利必須至少等於您在合併前所享有的福利。在固定供款計劃中,合併後您帳戶的價值可能仍會視乎投資表現而波動。
多僱主固定福利計劃的合併須適用特別規則,一般由 PBGC 管轄。詳情請與 PBGC 聯繫。
如果您的僱主破產了呢?
一般而言,您的退休資產不會因您的僱主宣佈破產而有風險。聯邦法律要求退休計劃為承諾的福利提供充足的資金,並將計劃資產與僱主的商業資產分開。資金必須以信託形式持有或投資於保險合同。僱主的債權人不能對退休計劃資金提出索償要求。然而,您應該確認,您的僱主從您的薪資中扣除的任何供款都已及時轉入該計劃的信託或保險合同。
破產、合併和收購等重大業務事件可能導致僱主放棄他們的個人帳戶計劃(例如401(k) 計劃),造成沒有計劃受託人管理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參加人往往難以領取其獲得的福利,而且找不到人來回答他們的疑問。銀行、保險公司和共同基金公司等託管人只能持有這些計劃的資產,但無權終止計劃和分配資產。對此,勞工部發佈了規則,創建了一個自願流程,託管人可藉以結束該計劃的業務,進行福利分配並終止該計劃。有關該方案的資訊可在勞工部網站上找到,網址為:dol.gov/agencies/ebsa/employers-and-advisers/plan-administration-and-compliance/abandoned-plans。
行動事項
- 如果您的前僱主倒閉,應該作出安排,使計劃官員繼續負責福利給付和其他計劃業務。如果您有權享受福利,但無法與計劃管理人取得聯繫,請通過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EBSA 聯繫。
- 保存一份包含您的計劃和公司資訊的文件。如果該公司不再以其以前的名稱存在,您可以在搜尋引擎中輸入以前的名稱在互聯網上找到一些資訊。如果您的計劃被放棄了,請使用EBSA網站上的搜索功能,瞭解該計劃的保管人是否正在終止該計劃以及托管人的聯繫資訊,網址: askebsa.dol.gov/AbandonedPlanSearch/。
- 如果您的計劃合併,請務必閱讀有關您的計劃變更的通訊,包括福利和投資選項的變更。
- 如果您的退休福利仍然保留在前僱主處,請及時瞭解前僱主的任何變化,包括位址、合併或僱主名稱的變化。
- 如果您搬家了,請將您的新聯繫方式告知計劃。
第 9 章:對您的福利的潛在申請(離婚)
您的退休計劃通常是安全的,不會受到其他人的申請。如您積欠債權人款項,其不能對您退休計劃中的資金提出索償。例如,如果您自僱主處離職並將您的 401(k) 帳戶轉入個人退休帳戶 (IRA),即使您宣佈破產,債權人一般也無法獲得這些 IRA 資金。
聯邦法律確實對家庭扶養和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作了例外規定。對許多打工者來說,退休儲蓄是他們最重要的資產之一。是以,在分居、離婚和其他家庭關係訴訟中,是否以及如何分割退休計劃參加人的福利往往是重要的考慮因素。雖然婚姻財產的分割一般由各州的家庭關係法規管轄,但任何退休福利的分配也必須符合聯邦法律,特別是 ERISA 和《國內稅收法典》。
各州的法院可以將參加人的部分或全部退休福利判給配偶、前配偶、子女或其他受扶養人。命令中指定的接收人稱為候補受款人。法院發佈的具體命令稱為家庭關係令,其形式可以是州法院的判決書、法令或命令書,也可以是法院對財產清償協議的批准書。該命令必須涵蓋子女撫養費、離婚扶養費或婚姻財產權,並且必須以該州的家庭關係法規為依據做出。
計劃管理人確定該命令是否為計劃規程中所述的適格家庭關係令 (QDRO) ,然後通知參加人和候補受款人。
命令必須包含以下資訊才能構成 QDRO:
- 參加人的姓名和最近的已知通訊位址;
- 每個候補受款人的姓名和最後已知郵寄地址;
- 計劃的名稱;
- 確定支付給候補受款人的福利金額、百分比,或確定金額或百分比的方法;以及
- 命令適用的付款次數或時間段。
命令其餘部分的具體內容將取決於退休計劃的類型、參加人福利的性質、發佈命令的目的以及起草命令各方的意圖。QDRO 的條款必須針對計劃已經允許的福利類型或形式;不能要求計劃提供更多的福利。一般而言,QDRO 可將遺屬福利分配給前配偶。起草 QDRO 的參加人和候補受款人應閱讀計劃的《計劃摘要說明》和其他計劃文件,瞭解計劃中的遺屬福利。如果根據計劃先前確認的 QDRO,福利必須支付給另一個候補受款人,則QDRO 不能要求計劃向此候補受款人支付該福利。
如果參加人仍然在職,QDRO 可以要求在參加人根據計劃可能達到的最早退休年齡當日或之後開始向候補受款人支付。
這些規則同時適用於固定福利和固定供款這兩種計劃。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參見EBSA的出版物《QDROs – The Division of Retirement Benefits Through Qualified Domestic Relations Orders》。如要獲得其副本,請通過askebsa.dol.gov 或撥打免費電話 1-866-444-3272 與EBSA 聯繫。
行動事項
- 如果您要離婚,您應該與自己的計劃管理人和律師討論這些問題。
第 10 章:如果您遇到問題怎麼辦
有時,退休計劃管理人、經理和其他參與該計劃的人員會犯錯誤。以下是一些例子:
- 您的401(k) 或者個人帳戶對帳單總是遲發或是發送間隔不正常;
- 您的帳戶餘額似乎不準確;
- 您的僱主未能及時向該計劃轉交您的供款;
- 您的計劃管理人未能向您提供或發送《計劃摘要說明》的副本;或者
- 福利計算不正確。
您需要瞭解的很重要的一點是,法律禁止僱主為避免支付福利、報復僱員行使計劃或《聯邦退休法》(ERISA) 規定的任何權利、因僱員在任何與 ERISA 有關的調查或訴訟中提供資料或證供而解雇或懲戒僱員。
從您的僱主和/或計劃管理人開始
您如果發現錯誤或有疑問,可以首先從《計劃摘要說明》中查找資訊。此外,您可以聯繫您的僱主和/或計劃管理人,要求他們解釋發生的情況和/或進行糾正。
有可能根據 ERISA 提起訴訟嗎?
是的,在下列情況下,您有權利針對您的計劃及其受託人提起訴訟,要求執行或澄清您在 ERISA 和您的計劃下的權利:
- 在全部完成計劃的申請審查流程後對遭拒福利申請提出申訴;
- 追討您應得的福利;
- 澄清您未來獲得福利的權利;
- 獲得您之前以書面形式請求但未收到的計劃文件;
- 處理計劃受託人違反職責的行為;或者
- 阻止計劃繼續採取任何違反該計劃或 ERISA 條款的行為或做法。
勞工部有何作用?
美國勞工部僱員福利保障管理局 (Employee Benefits Security Administration,簡稱 EBSA) 負責執行 ERISA 中有關計劃受託人的行為、計劃資產的投資與保護、計劃資訊的報告與披露以及參加人的福利權利和責任的各項規定。
不過,ERISA 並未涵蓋所有退休計劃。例如,它不涉及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的計劃和一些教會計劃。
勞工部的執法方式包括非正式解決福利糾紛、進行調查並尋求糾正違法行為,包括在必要時提起訴訟。
我部設有福利顧問,向參加人和受益人提供個性化援助。參加人可獲得關於他們在法律下的權利和責任的資訊,並在得到他們有權獲得的福利方面獲得幫助。
請通過 askebsa.dol.gov或撥打免費電話1-866-444-3272 與福利顧問聯繫。
行動事項
如您有關於 ERISA的問題,希望在獲取福利方面或在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得幫助,請與 EBSA 聯繫:
- 如果您認為您的福利申請遭到了不公正的拒絕,或者您的福利計算不正確;
- 如果您掌握的資訊表明計劃資產管理不當或被濫用;
- 如果您認為計劃受託人行為不當;或者
- 如果您認為您的僱主延遲存入您的供款(見第七章)。
還有哪些聯邦機構可以幫助參加人和受益人?
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簡稱PBGC) 是一家聯邦創立的公司,在大多數私人固定福利計劃因資金不足無法支付福利而終止時,該公司為這些福利的支付提供擔保。
您可以聯繫PBGC:
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
PO Box 151750
Alexandria, VA 22315-1750
免費電話: 1-800-400-7242
mypension@PBGC.gov
財政部國內稅收局負責執行讓僱員和僱主享受退休計劃相關稅收福利的規定,包括歸屬和分配要求。
術語表
401(k) 計劃 (401(k) Plan) – 在此類型的固定供款計劃中,僱員的供款方式可以是從其稅前薪資中扣除。供款將進入 401(k) 帳戶,僱員通常會根據計劃提供的選項來選擇投資。在某些計劃中,僱主也會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與僱員的供款相匹配的供款。SIMPLE 計劃和安全港 (safe harbor) 401(k) 計劃有額外的僱主供款和歸屬要求。
自動註冊 (Automatic Enrollment) – 僱主可以自動將僱員註冊到某個計劃中,如 401(k) 或SIMPLE IRA計劃,並將從僱員的薪資中扣除的供款進行某些預先確定的投資,除非僱員另有決定。參加人可以選擇不參加,並可以定期更改其投資(在SIMPLE IRA中是改變供款投資存放的金融機構)。
應計福利 (Benefit Accrual) – 根據計劃積累的福利金額。
現金餘額計劃 (Cash Balance Plan) – 這是一種固定福利計劃,其中的一些要素與固定供款計劃類似,因為其福利金額的計算公式包含存入的供款和收益,且每個參加人都有一個假設帳戶。現金餘額計劃比傳統的固定福利計劃更有可能進行一次性分配。(有關更多資訊,請參見勞工部網站上的《Cash Balance Pension Plans: Questions and Answers》。)
固定福利計劃 (Defined Benefit Plan) – 此類計劃也稱為傳統退休金計劃,其向參加人承諾在退休時提供指定的每月福利。這種福利通常基於一些因素,比如您的工資、年齡以及您為公司工作的年數。
固定供款計劃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 在固定供款計劃中,僱員及/或僱主向僱員的個人計劃帳戶供款。僱員通常決定如何投資他們的帳戶。帳戶價值將根據投資的價值和表現而變化。在分配時,帳戶中的金額包括供款和投資收益或損失,減去任何投資和管理費用。供款及盈利在分配前不繳稅。
《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1974年)》 (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of 1974,簡稱 ERISA) – 是一部聯邦法律,為大多數自願建立的私營部門退休計劃中的個人設定保護標準。該法律:
- 要求計劃向參加人提供計劃資訊,包括有關計劃特徵和供資的重要事實資訊;
- 設定參加、歸屬、應計福利和供資的最低標準;
- 針對管理和控制計劃資產的人員設定受託義務;
- 要求計劃建立申請和申訴流程,以便參加人從其計劃中領取福利;
- 賦予參加人針對福利和違反受託義務而提起訴訟的權利;以及,
- 如果固定福利計劃被終止,保證通過一家聯邦特許企業(即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簡稱PBGC)支付某些福利。
僱員持股計劃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簡稱ESOP) – 是一種主要投資於僱主企業的股票的固定供款計劃。
個人福利對帳單 (Individual Benefit Statement) – 個人福利對帳單定期提供有關參加人退休福利的資訊,例如獲得的計劃福利總額和已獲歸屬權福利。根據計劃類型的不同,還可能包括附加資訊,諸如參加人的 401(k) 計劃帳戶進行了哪些投資,以及這些投資的價值。
個人退休帳戶 (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簡稱IRA) – 是在銀行或共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帳戶。根據聯邦法律,個人可以在其中存入一定數額的個人儲蓄,如果投資有增長,應納稅款可以遞延。此外,固定供款計劃參加人在離職時可將資金從僱主退休計劃轉入IRA。IRA可以是僱主計劃的一部分。
貨幣購買計劃 (Money Purchase Plan) – 貨幣購買計劃要求僱主每年向個人帳戶繳納預先設定的供款,同時受其他規則的約束。
多僱主計劃 (Multiemployer Plan) – 由多家僱主根據集體談判協定贊助的、滿足某些其他要求的退休計劃。如果參加人從一家贊助僱主處離職並加入另一家贊助僱主,其仍保留在同一計劃中。
計劃管理人 (Plan Administrator) – 在計劃文件中標識為負責計劃營運的人員,可以是僱主、某個僱員委員會、一位公司高管,或者是為此目的而聘用的個人。
計劃文件 (Plan Document) – 制定和執行計劃的書面文件。
計劃受託人 (Plan Fiduciary) – 對計劃的管理行使自由裁量權或施加酌情控制、對計劃資產的管理或處置行使任何權力或施加控制、或為收取費用或其他酬勞而提供計劃資產投資建議的任何人士。
計劃信託人 (Plan Trustee) – 擁有管理和控制計劃資產的專屬權力和自由裁量權的人士。信託人可以接受指定受託人的指示,指定受託人可以為計劃的資產任命一名或多名投資經理。
計劃年度 (Plan Year) – 退休計劃指定的12個月期間,用於歸屬和分配等的計算。計劃年度可以是日曆年度或其他期間,例如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利潤分享計劃 (Profit Sharing Plan) – 利潤分享計劃允許僱主每年以現金或僱主股票的形式確定向計劃供款的多少(来源为利润或其他)。該計劃載有在參加人之間分配年度供款的公式。
結轉 (Rollover) – 參加人離職時,可以指示固定供款計劃將其帳戶中的資金轉入新計劃或個人退休帳戶,這稱為結轉。這樣做既可保留自己的福利,而且如果能及時進行,將不會引致任何稅務後果。
安全港 401(k) 計劃 (Safe Harbor 401(k) – 安全港 401(k) 計劃類似於傳統的 401(k) 計劃,但僱主需要為每位元僱員供款。安全港 401(k) 計劃中的僱主供款會立即 100% 歸屬。安全港 401(k) 計劃取消了一些通常適用於傳統 401(k) 計劃的複雜稅務規則,減輕了僱主的日常管理負擔。
小企業僱員儲蓄激勵匹配計劃 (Savings Incentive Match Plan for Employees of Small Employers,簡稱SIMPLE) – 在這種計劃中,僱員人數為100人或不足 100 人的小企業可以通過僱員薪資扣除,同時匹配供款的方式提供退休福利(類似於 401(k) 計劃)。這種計劃可以是 SIMPLE IRA 計劃,也可以是 SIMPLE 401(k) 計劃。SIMPLE IRA 計劃給僱主帶來的日常管理負擔很少,因為僱員擁有IRA,而大部分文書工作由接受資金的銀行或金融機構完成。雖然這兩種計劃在供款限額和是否可以借貸等方面有不同的特點,但兩種計劃中僱主的供款均立即 100% 歸屬。
簡式僱員退休金計劃 (Simplified Employee Pension,簡稱 SEP) – 僱主在稅收優惠的基礎上向僱員擁有的個人退休帳戶 (IRA) 供款的計劃。如果符合某些條件,僱主就不必遵守大多數退休計劃的報告和披露要求。在 SEP 中,IRA 是由僱員設立或為僱員設立的,用以接受僱主的供款。
計劃摘要說明 (Summary Plan Description) – 由計劃管理人提供的文件,其中列出了對計劃的重要特點的通俗易懂的說明,例如:
- 僱員何時開始參加該計劃,
- 如何計算服務和福利,
- 福利何時確定歸屬,
- 收到付款的時間和方式,以及
- 如何提出福利申請要求。
必須通過經修訂的《計劃摘要說明》或單獨的《重大修改摘要》文件向參加人通知重大變更。
獲歸屬權福利 (Vested Benefits) – 某人已有權獲得且不能被沒收的福利。
工齡 (Years of Service) – 某人在計劃所涵蓋的工作崗位上工作的時間。用於確定其何時可以參加,確定歸屬,以及如何在該計劃中累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