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了 SSA 潛在私人退休福利資訊的通知。這意味著什麼?

由於您提出了社會保障福利申請,因而社會保障局(SSA)給您發送了這份通知。本通知提醒您已獲得私人雇主退休福利(也稱為「遞延既得福利」)。此資訊是由國稅局 (IRS) 提供給 SSA的。這些資訊是由您在受雇期間參加的私人退休計畫的計畫管理人提供給 IRS 的。您可能已經享受了部分或全部的福利。您應該查看本通知中的計畫資訊,並聯繫指定的計畫管理人,以享受您享有的任何福利。

參保人在終止雇用後應何時從退休計畫中領取福利金?

一般而言,法律要求計畫支付退休金的時間不得晚于參保人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時間。但是,包括 401(k) 計畫在內的許多計畫都有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提前支付。例如,根據計畫規定, 401(k) 計畫的參保人可在終止雇傭關係後領取福利金。計畫中的「計畫摘要說明」(SPD)應載明獲得福利金的計畫規定以及終止雇傭後的領取時間。

雇主是否可以選擇參保一種以上的退休計畫?我能否領取一種以上計畫的退休福利?如果我已經開始領取退休福利了,該怎麼辦?

沒錯,雇主可以選擇參保一種以上的退休計畫,例如 401(k) 計畫和傳統型養老金計畫,但沒有硬性規定要求雇主這樣做。如果您的前雇主參與了一種以上的計畫,您就有資格領取一種以上計畫的退休金。例如,您在離職時可能已經從 401(k) 或其他固定繳費的計畫中領取了福利,但仍可從傳統養老金(固定福利)計畫中領取福利。聯繫通知中的計畫管理人進行查詢,以確定您是否有未享受到的福利。

一般而言,退休計畫有兩種:固定福利計畫和固定供款計畫。根據固定福利計畫的內容,您一旦退休可以每月享受既定的福利。該計畫可能會承諾發放一筆固定數額的福利金,如退休時每月可領取100美元。然而,更常見的情況是,以一個依照工資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的計畫公式來計算福利金,例如,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福利金就為過去 5 年工作平均工資的 1%。

另一方面,固定供款計畫不會在您退休時給您發放一筆具體金額的福利金。根據這些計畫的規定,您或您的雇主(或雙方)需向您參與計畫用的個人帳戶供款,有些是按固定比例供款,如每年按收入的 5% 供款。這些供款通常會用於為您進行投資。最終,您將獲得帳戶餘額,其金額等於供款金額加上或減去投資收益或損失。帳戶價值會因投資價值的變化而波動。固定供款計畫包括 401(k) 計畫、403(b) 計畫、員工持股計畫和利潤分享計畫。ERISA 的一般規定適用於上述各類計畫,但也存在一些特殊規定。

您應查看通知中的計畫名稱和資訊,並聯繫計畫管理人申請這些福利。如果您已經領取了指定計畫的福利,則可以忽略此提醒通知。

如果通知中的聯繫資訊不是最新資訊,我該如何查找最新資訊?

請訪問勞工部網站,查找您計畫提交的最新年度報告,其中包括計畫管理人的聯繫資訊,或聯繫下文中的福利顧問尋求幫助。

若通知對象是我已故的丈夫或妻子,該怎麼辦?員工死亡後,其配偶還能繼續享受福利嗎?

ERISA 為已故參保人的未亡配偶提供一些保護,這些配偶在參保人死亡前已獲得一筆既得的退休金。 保護性質取決於計畫類型,以及參保人是在計畫開始發放福利之前還是之後死亡,也就是所謂的年金起始日。

在固定福利或繳費購買計畫中,除非您和您的配偶另有選擇,否則支付形式將包括遺屬撫恤金。這種遺屬撫恤金稱為符合資格的聯合與遺屬年金 (QJSA),將在您和您配偶的有生之年予以支付。未亡配偶領取的福利金必須至少是你們倆共同生活期間領取的福利金的一半。如果選擇不領取遺屬撫恤金,您和您的配偶都必定會收到一份關於 QJSA 的書面解釋,且您必須在一定期限內發出棄權聲明書,同時您的配偶必須簽署一份書面同意書,同意採用遺屬撫恤金以外的其他支付形式。配偶的簽名必須由公證人或計畫代表見證。

大多數 401(k) 計畫和其他固定供款計畫會對未亡配偶採取不同的保護。一般而言,根據大多數固定 供款計畫,如果您在享受福利之前死亡,您的未亡配偶將自動領取福利。如果您希望選擇不同的受益人,則您的配偶必須在公證人或計畫代表的見證下簽署棄權聲明書以表示同意。

如果您在加入計畫時為單身人士,後來注冊結婚,請務必通知您的雇主和/或計畫管理人,並更改您在計畫中的婚姻狀態。如果您沒有配偶,一定要指定一名受益人。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在 1985 年 1 月 1 日之前離職,則適用於不同的規定。

如果我的前雇主已倒閉、被收購或宣佈破產。要怎樣才能獲取有關我潛在退休福利的更多資訊?

  • 如果計畫終止–

    聯邦法律規定了一些措施來保護終止參保計畫的員工,包括固定福利計畫和固定供款計畫。計畫終止時,在職員工必須百分之百地獲得其應計福利。這表示您有權領取自己在計畫終止時已獲得的所有福利,甚至包括尚未歸屬的福利,以及您離開雇主時會失去的福利。如果部分終止計畫(例如,如果您的雇主關閉了某個工廠或部門,導致相當大比例的計畫參保人離職),受影響的員工必須在計畫資金允許的範圍內立即領取 100% 的既得福利。

  • 如果終止的計畫是一項固定福利計畫,並且沒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福利金–

    聯邦政府通過養老金福利擔保公司 (PBGC) 為大多數私人固定福利計畫提供保險。如果終止的固定福利計畫沒有充足的資金來支付所有福利金,則 PBGC 將為既得退休金福利的支付提供擔保,但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限額。有關計畫終止擔保的詳細資訊,請撥打免費電話 (1 800) 400-7242訪問網站,聯繫養老金福利擔保公司

  • 如果終止的計畫是一項固定供款計畫–

    PBGC 不為固定供款計畫的福利提供擔保。固定供款計畫的福利應由計畫的受託人 和託管人支付。

  • 如果公司被收購,您的計畫被併入另一項計畫–

    如果出現公司與另一家公司合併的情況,則您的計畫規定和投資選擇可能會發生變化。您的雇主可能會選擇將您的計畫與另一項計畫合併。如果計畫因合併而終止,則您已累積的福利將不會減少。您可獲得的福利必須至少等同於合併前您應享有的福利。合併後,您固定供款計畫的帳戶價值仍可能會根據投資表現而出現波動。

    多雇主固定福利計畫的合併由 PBGC 管轄,並遵循一些特殊規定。有關詳細資訊, 請撥打免費電話 (1 800) 400-7242訪問網站聯繫 PBGC

  • 如果雇主破產–

    一般而言,如果雇主宣佈破產,您的退休金將不會面臨風險。聯邦法律要求退休計畫提供充足的資金以保障福利,並將計畫資產與雇主的企業資產分開。資金必須以信託的方式持有或投資于保險合約。雇主的債權人不能對退休計畫資金提出索賠。然而,最好確認雇主從您工資中扣除的任何供款都已及時地轉入了計畫的信託或保險合約。

    破產、合併和收購等重大商業事件可能會導致雇主放棄其公司的個人帳戶計畫(如 401(k)) 計畫),從而使計畫沒有受託人進行管理。在該情況下,受保人往往很難領取他們可享有的福利,也沒有可聯繫的負責人來解決他們的問題。銀行、保險公司和共同基金公司等託管人只能持有這些計畫的資產,卻無權終止計畫和分配資產。為此,勞工部頒佈了相關規定,為託管人創建了一個自願程式,以結束計畫的業務,從而進行福利分配並終止計畫。有關該計畫的資訊,請訪問勞工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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