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中心( CRC )的使命是通过管理和执行各种民权法律来促进非歧视和平等机会。 这些法律保护:

  • 劳工部( DOL )员工和劳工部就业申请人,以及
  • 申请、参与、工作或接触由劳工部或在某些情况下从其他联邦机构进行或接受经济援助的计划和活动的个人。

我们通过调查和裁决歧视投诉、进行合规审查、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以及制定和发布民权法规、政策和指南来履行这一使命。 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我们保护的团体或我们服务的实体的成员,我们建议您阅读本网站上的信息,了解我们是否以及如何为您提供帮助。

主要职责

CRC 的外部执行办公室( OEE ) 负责管理和执行适用于以下实体的反歧视法:

  • 根据《劳动力创新和机会法》( WIOA )第一章获得财政援助的人;
  • WIOA第121 (b)条中列出的通过劳动力发展系统提供课程或活动的美国就业中心合作伙伴;
  • 仅针对残疾问题,州和地方政府以及其他与劳工和劳动力相关的计划和活动的公共实体;以及
  • 上述类别中未包括的劳工部提供经济援助或由劳工部实施计划的接受者。

涵盖实体的几个示例包括:

  • 面向成年人、青年和失业工人的WIOA计划;
  • 美洲原住民、农民工和季节性农场工人的就业和培训计划;
  • 州就业服务计划;
  • 失业保险计划;
  • 针对老年工人的老年社区服务就业计划( SCSEP ) ;
  • 就业工作团 ;
  • 《贸易调整援助法》计划;以及
  • 由劳工部机构管理的其他赠款计划,如矿山安全与健康管理局、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以及退伍军人就业和培训服务。

CRC管理和执行的法律总体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包括未能照顾宗教信仰、仪式或习俗)、性别(包括怀孕、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国籍(包括英语水平有限)、年龄、残疾(包括未能提供无障碍设施;未能提供便利或修改政策或程序;或同样有效的沟通)以及政治派别或信仰的歧视。

如下所述,在特定情况下,CRC执行的法律也禁止基于以下理由的歧视:

  • 公民身份/获准在美国工作的合法入境移民的身份(适用于WIOA相关计划或由One-Stop合作伙伴通过One-Stop系统提供的其他计划或活动的受益人)。
  • 参与根据WIOA第一章获得经济援助的计划或活动。
  • 父母身份(在联邦政府开展的教育和培训计划中,如就业工作团)。
  • 对采取以下与非歧视或机会均等相关行动的任何人进行报复或恐吓:
    • 提出歧视投诉;
    • 反对违反民权法的行为;或
    • 向调查、合规审查、听证会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民权相关活动提供信息、作证或参与调查、合规审查、听证会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民权相关活动。

OEE负责处理、调查并就上述接受人、合作伙伴和计划提出的歧视投诉做出决定。

CRC 合规与政策办公室( OCAP ) 通过以下方式支持CRC的外部执法工作:

  • 进行合规审查,包括审查州计划的非歧视计划,以确保CRC执行的法律得到遵守;
  • 提供技术援助;
  • 开展定期培训和外联演示;以及
  • 起草、审查和传播各种政策文件。

由CRC外部执法办公室( OEE )和合规与政策办公室( OCAP )执行的法律

  • 《劳动力创新和机会法》( WIOA )第188条
  • 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修正案)第六章
  • 1973年《康复法》(Rehabilitation Act)(修正案)第504条和第508条
  • 1975年《年龄歧视法》(Age Discrimination Act)(修正案)
  • 1972年《教育修正案》(Education Amendments)(修正案)第九编
  • 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 Disabilities Act)(修正案)第二章A小节
  • 第13160号行政命令,《在联邦开展的教育和培训计划中禁止基于种族、性别、肤色、国籍、残疾、宗教、年龄、性取向和父母身份的歧视》
  • 第13166号行政命令,《改善英语水平有限人士获得服务的机会》
  • 第13985号行政命令,《通过联邦政府促进种族平等和支持服务不足的社区》
  • 第14091号行政命令,《通过联邦政府进一步推进种族平等和对服务不足社区的支持》

CRC的内部执行办公室( OIE ) 通过咨询、促进调解、调查和裁决劳工部员工和劳工部就业申请人提出的投诉来管理劳工部的内部平等就业机会( EEO )计划。这些投诉声称因种族(包括与种族相关的特征,可能包括个人的美容和头发)、肤色、宗教或宗教信仰(包括寻求对宗教信仰、仪式或实践的合理照顾)、身体或精神残疾(包括寻求身体或精神残疾的合理照顾)、性别(包括怀孕、分娩、哺乳、堕胎、以及相关的医疗状况,并寻求与怀孕、性取向、变性身份、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双性特征、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包括作为基于性别的暴力或骚扰的幸存者的经历)或性特征有关的医疗状况的合理照顾);国籍(包括种族、口音、使用英语以外的语言和移民经历) ;血统(包括与血统有关的特征,可能包括个人的着装) ;年龄( 40岁及以上) ;医疗状况;遗传信息;父母身份;以及从事受保护的平等就业机会活动(例如,反对歧视,包括骚扰或提出投诉;要求为宗教信仰、仪式或实践提供合理照顾;残疾;或怀孕和相关医疗状况)。

个人在以下情况下从事受保护的平等就业机会活动:

  • 反对他们认为根据下述CRC/OIE实施的法律具有歧视性的做法;
  • 根据下文所述CRC/OIE执行的法律,参与投诉流程的任何阶段(也称为行政或司法程序) ,或
  • 从事下述CRC/OIE执行的法律所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或权利,包括要求为宗教信仰、仪式或实践、残疾或怀孕和相关医疗状况提供合理照顾。

OIE还向劳工部经理、主管和员工提供有关平等就业机会事项的培训和技术援助。 此外, OIE就内部EEO事宜向管理层提供建议,并制定和实施劳工部的平等就业机会政策和程序。

OIE执行的法律

  • 29 CFR第1614节
  • 1964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修正案)第七章
  • 1973 年《康复法》(Rehabilitation Act) (修正案)第 501 条和第 508 条
  • 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mendments Act of 2008,ADAAA),Pub.L. No. 110-135, 122 Stat. 3553
  • 1963年《平等工资法案》(Equal Pay Act)(修正案)
  • 2009年《莉莉莱德贝特公平工资法案》(The Lilly Ledbetter Fair Pay Act of 2009),Pub.L. No. 111-2, 123 Stat. 5
  • 《怀孕工人公平法案》(PWFA),42 U.S.C. § 2000gg et seq。
  • 2008年《遗传信息反歧视法案》(Genetic Information Nondiscrimination Act)
  • 1967年《就业年龄歧视法》(Age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Act)(修正案)
  • 1991年《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
  • 2002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The Notification and Federal Employee Antidiscrimination and Retaliation Act)Pub.L. No. 107-174, 116 Stat. 566,经卡明斯法案(Cummings Act)修订
  • 2020 年 《Elijah E. Cummings 联邦雇员反歧视法案》(Cummings Act),Pub.L. No. 116-283、Sec. 1131-38、134 Stat. 3388、3900-05(修订 2002 年《通知和联邦雇员反歧视和报复法案》)
  • 第11478 号行政命令,《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修正案)
  • 第13087 号行政命令,《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
  • 第13152 号行政命令,《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
  • 第13163 号行政命令,《增加残疾人士在联邦政府就业的机会》
  • 第13164 号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机构建立程序以促进提供合理照顾》
  • 第13548 号行政命令,《增加联邦残疾人就业》
  • 第13672号行政命令,对行政命令11478《联邦政府平等就业机会》 的进一步修订
  • 第11246 号行政命令,《平等就业机会》
  • 第14035 号行政命令,《关于联邦劳动力多样性、公平性、包容性和可及性的行政命令》
  • 第13152 号行政命令,《禁止基于父母身份的歧视》

CRC 中央语言援助办公室 (COLA)推进了该部门的目标,即为英语水平有限 (LEP) 的工人改善参加劳工部开展的计划和活动的机会。除了实施该部门的语言无障碍计划之外,COLA 还制定并向劳工部机构提供技术援助,以有效推进语言无障碍工作。

COLA 负责管理该部门的企业范围合同:1)专业语言协助服务,以及 2)翻译、口译和转录服务。总之,这些服务直接支持了该部门为改善英语水平有限人士参与劳工部开展的项目和活动的努力。